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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全稱: | 臺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路橋分局 |
機構簡稱: | 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
機構職能: | 臺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路橋分局是臺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派出機構,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和規劃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有關自然資源管理、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參與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規范性文件起草工作。 (二)負責派駐區域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落實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做好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派駐區域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組織落實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調處自然資源和不動產權屬爭議。 (四)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本區域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根據市里下達計劃做好土地儲備相關工作。 (五)負責全區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并實施土地、海洋、森林、礦產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和公示,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負責組織土地征收征用、集體土地房屋拆遷和土地供應等工作,配合市局做好經營性用地、用海出讓工作。 (六)配合市局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參與國土空間規劃并監督實施。落實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參與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及生態、農業、城鎮空間并監督實施。參與本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交通市政規劃及其他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指導開展鄉鎮、村莊規劃編制工作。配合市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負責土地、海域、海島、林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建設用地、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工作,對建設項目審批后到竣工驗收期間的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七)負責統籌全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并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作。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海域海島海岸線(港口岸線除外)整治修復、海洋及林業生態修復等工作。負責建立和實施本區域生態保護補償制度。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落實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和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全區地質和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組織地質勘查工作,負責地質環境的監測、管理與評價,落實地質勘查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合理利用和保護工作。落實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作。 (十)負責全區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參與編制基礎測繪規劃,負責制定基礎測繪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建立測繪基礎設施。負責測繪地理信息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測繪市場秩序。負責測繪項目行政許可和測繪項目質量監督。負責基礎地理信息資源建設和公共服務。負責測繪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地圖審核和測量標志保護等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森林資源保護和森林生態建設。組織實施國土綠化工作。指導森林資源的培育和全民義務植樹,指導、監督城鄉綠化工作。負責森林、濕地、草原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工作。承擔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負責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等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負責林木種苗監督管理。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負責向當地公安部門提供涉林違法犯罪案件線索,協助開展查辦工作。配合當地應急部門組織實施防護標準、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海洋自然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海洋監測觀測等工作。參與制定海域海島保護利用、海洋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承擔無居民海島、海域管理等工作。開展海洋生態預警監測、災害預防、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工作。參與重大海洋災害應急處理。協助開展海洋經濟運行監測、統計等相關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自然資源領域的行政執法與信訪、維穩、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等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測繪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實施。負責查處全區自然資源(規劃、海洋資源除外)、測繪違法案件,協助查處海洋資源和規劃違法案件。 (十四)完成市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與所在區相關職能部門在相關領域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參照市局“三定”規定相關條款執行。 |
機構地址: | 臺州市路橋區商海北街19號 |
公開電話: | 0576-82525009 |
辦公時間: | 8:30—12:00 14:00—17:00(冬季)8:30—12:00 14:30—17:30(夏季)(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