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簡介
發布日期:2025-04-08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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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是指行政管理的相對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機關提出申請,由受理機關根據法定程序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適當性進行審查并作出相應決定的活動。 作為一種行政法制度和行政活動,行政復議具有以下的特點: 第一,行政復議是特定行政機關進行的活動; 第二,行政復議是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進行層級監督的活動; 第三,行政復議是以作為行政相對一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為一方當事人即申請人,以國家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為一方當事人即被申請人的; 第四,行政復議以引起行政爭議的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和適當性為審查對象; 第五,行政復議由不服具體行政行為的利害關系人依法提出申請而啟動,是一種被動式的監督; 第六,行政復議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第七,行政復議是以復議機關作出復議決定為結果的,復議裁決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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